关于2016年下半年科员职务确认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新聘人员科员确认暂行规定》(华大人〔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下半年科员职务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新聘在管理岗位或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能履行岗位职责。
2.硕士研究生毕业经3个月以上考察,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
3.新调入人员科员确认参照硕士研究生执行。
三、确认程序
1.符合科员职务确认条件的人员,填写《干部任职审批表》(请双面打印成1页)。
2.单位研究确定后,于10月28日前将审批表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联系人:饶水利,电话22691943。
附件:
干 部 任 职 审 批 表.docx
人事处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