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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6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

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75号)、《关于做好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闽人工考函〔201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勤人员,报考工种必须与从事工作一致。

结合我校的岗位设置情况,此次全校可推荐高级工2人报考技师;因高级工职数已满,不受理升级为高级工的报考申请。

二、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工作业绩考核合格,按人社厅规定参加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核。

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5年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或工作年限满25年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本工种技师考核。

三、报考办法

各单位符合报考的人员请于7月1日12:00前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http://gk.fjrs.gov.cn上填报下载)交人事处人事科(李克砌纪念楼309室),联系人:钱三平,电话22691943。

全校高级工超过2人报考技师,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推荐2人报考技师。

附:福建省人社厅相关文件.zip

人事 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