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
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泉州校区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政策,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详见附件2)条件,全职在泉州校区工作(人事关系、医社保、纳税地属泉州)的,可按规定申请引进类人才或非引进类人才。
二、支持措施
全职来泉州工作未满3年按引进人才申请者,经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200万、100万、50万、30万、10万元的经费资助(含安家补助和工作经费)。资助经费一半用于生活补贴、一半用于科研资助,具体办法按照泉州市、校内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已确认福建省引进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认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并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工作经费。经费资助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在泉州无私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的(含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者,可申请享受泉州市安居保障政策,如购房补助(第一至五层次分别为80万、40万、20万、10万、5万元)、租住人才公寓等(详见附件3)。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可凭人才证免费进入市区公共旅游景点,凭人才公交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按相关政策参与体检等(泉州市详细人才政策文件请查阅附件)。
符合区级人才(第六、第七层次)的,其申报材料及申报办法参照市级人才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参照区级人才政策执行。
三、申报材料
来泉州工作已满3年者,提供(一)至(十)项材料。
来泉州工作未满3年者,提供(一)至(十一)项材料。
申报材料第(一)项需提供word版和纸质版(单位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第(二)至(十一)项均提供电子版即可,请保证所有电子版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没有遮挡,非镜像处理,文件名须说明其内容,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一)《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300k以下)。
(三)近期免冠半身彩照(300k以下,制作人才证、交通卡使用)。
(四)本人承诺照(手持身份证拍照可见证号,300k以下,建议拍照时身份证尽量接近摄像头,以能够看清面部、看清证件号码、相关信息文字无遮挡、非镜像处理为标准)。
(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使用境内博士学位条款认定的,还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职称证书、聘书或证明。
(七)聘用合同、在职证明,聘用合同到期,学校同意续聘,暂未续签合同的,由人事处统一出具证明(也可在自助打印机打印在职证明)。
(八)本人具备的认定条件相关材料(属于佐证人才等级层次的材料,请在材料上方明确说明,以便泉州市相关部门审核;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或在旁白处予以说明,必要时需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以论文认定的,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中SCI论文分区按中科院分区标准执行。研究生导师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处理。
(九)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承诺书(须本人签字,附件4)。
(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登陆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生成即可(现有人才提供近一年记录,引进人才提供一个自然年度记录)。
(十一)员工申报情况汇总表及综合收入证明(近3年来泉州,按引进人才申请者提供)
1.员工申报情况汇总表有财务处开具证明并盖章。
2.综合收入证明,登陆个人所得税APP,逐月开具收入明细并将体现年度综合收入的页面截图,经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自然年度年薪达到泉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方可达到申报引进人才的资格性条件。
在泉年收入暂未达到上年度泉州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申请人,可按非引进人才申请不提供完税证明;也可在3年内,待来泉州收入达到标准后再次按引进人才申请。
四、申报办法
(一)泉州市部分人才、科技、住房等项目需经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人员方能申报,请各单位组织好认定申请工作,及时通知到位。
(二)《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经个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盖章,由单位收齐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人事处人才办。
(三)因学校只有一个网络申报账号,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办理网络申报(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
(四)各单位申报后,请通知申请人使用身份证号在“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注册个人账号,查询审核进度。如遇补充材料等问题,申报人须将材料交予单位指定人前往人事处予以补充提交。
(五)已认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认定期限即将到期的,可提前2个月重新申报;已超出认定期限的,亦可重新申报。
人事处联系人:巩象珠,电话:0595-22693610。
附件: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2021年)
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规定
4.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承诺书
人 事 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