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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深化与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合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华侨大学与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更好地推动双方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实现校地新一轮发展,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分解如下。

一、战略研究

双方共同推进武夷山市城市建设,在制订武夷山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产业发展、城市发展等方面,联合开展专项实践调研。双方就产业布局、结构模式以及政策配套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研究,推进产业升级,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承载力。

华侨大学发挥经济、金融、管理、旅游等学科优势,对武夷山市“十三五”期间在行政审批、土地流转、财税体制、投融资等各领域改革提供咨询建议。华侨大学发挥旅游、建筑优势学科资源,为武夷山市旅游开发、城乡建设设计提供智力支持。(承接单位:经济与金融学院、建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等)

二、科技合作

(一)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积极推动武夷山市企业、科研机构与华侨大学开展对接与合作,为科技合作创造和提供良好条件及配套服务,实现政产研合作。华侨大学充分发挥学科门类齐全优势,推动武夷山市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建设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承接单位: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二)华侨大学发挥相关重点学科优势与武夷山市骨干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针对武夷山市重点发展的旅游、茶业、房地产三大产业、绿色工业体系,积极推动相关科研人员和机构到武夷山市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高校创新科技成果向社会转移及产业化,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承接单位:旅游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三)华侨大学把武夷山市作为学校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的重要基地,及时向武夷山市提供最新科技成果和科研信息,并根据武夷山市科技发展需求,开展学术讲座,协助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难题攻关。华侨大学充分利用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为武夷山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把华侨大学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力量,尽量为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政策及其他配套支持。(承接单位: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三、人才培养

(一)华侨大学根据武夷山市情及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重点为武夷山市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承接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等)

(二)华侨大学根据武夷山市需要,为市属各级干部、高校管理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提供短期订单式培训服务。(承接单位: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继续教育学院等)

(三)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积极帮助华侨大学在武夷山市企事业单位内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及时发布武夷山市人才需求情况和人才招聘大会情况。(承接单位: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

四、文化交流合作

(一)华侨大学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采取各种形式,支持武夷山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万里茶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技艺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文化与旅游经济融合研究,推动武夷山市将旅游资源、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承接单位: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

(二)华侨大学相关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为武夷山市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武夷山市树立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特色提供咨询建议。对武夷山市人文社科研究、社科普及予以支持。华侨大学协助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挖掘、整理闽西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将生态旅游与特色文化相结合。(承接单位:宣传部、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旅游学院等)

五、合作机制

建立对接落实机制。本文件未列举在内的校内各单位亦可根据业务所长或需求主动承接。各承接单位可以深化具体合作协议,细化合作项目,双方支持落实具体合作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商、衔接和沟通协调,落实双方具体的合作事项。

华 侨 大 学

2017年6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