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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全面加强和推进 “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相关工作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华侨大学关于全面加强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

2017年5月22日

华侨大学关于全面加强和推进

“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突出“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特色,提升为侨服务、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规划和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和推进我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发展形势,统一思想认识

1.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是突出办学特色、提升为侨服务和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

在国际格局发生深刻调整、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这一重大倡议迅速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有利于中国构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是国际合作和国际治理模式的新探索。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任务是发展经济,它将造福于沿线各国人民,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对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东南亚国家是华侨华人集聚的主要地区,也是华商力量最强的区域,具有比较雄厚的经济金融实力、比较广泛的政商人脉关系,具有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是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建设面向东盟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华侨大学身为侨校,地处侨乡和海丝起点,肩负为侨服务的崇高使命,理应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担负应有的责任,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证。

2.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是服务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泉州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厦门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支点城市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动闽台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水平和打造“一带一路”利益和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要。

福建地处中国东南沿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是连接台湾海峡东西岸的重要通道,是太平洋西岸航线南北通衢的必经之地,也是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历史辉煌,区位独特,且具有民营经济发达、海洋经济基础良好等明显优势,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加强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对于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和国务院侨办《贯彻“一带一路”倡议规划实施方案》,涵养侨务资源,发挥华侨华商在福建海丝核心区、泉州海丝先行区和厦门海丝重要支点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对于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扩大闽台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情谊与共同利益,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我国与东盟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要清醒认识我校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既面临着重要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两年多以来,我校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和相关院(所)的海丝研究也不断加强,一支专兼职研究队伍正在形成,也承担了一些重要科研项目,建立了若干个海内外研究和合作平台,举办了一系列重要的论坛和学术活动等,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逐渐扩大。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看到我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学科基础比较薄弱,研究资源配置不足且比较分散,研究特色凸显不够,专职研究队伍规模偏小,研究团队比较松散,学科学术带头人匮乏,标志性成果偏少,研究机构之间缺乏有效协作,整体学术影响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服务、为侨服务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此,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对内对外开发开放、大侨务发展和世情、国情、侨情变化的需要。

二、明确发展目标,加强顶层设计

1.发挥优势,整合资源,扩大我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影响力。

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是彰显办学特色、践行办学宗旨的内在要求。要积极发挥侨校优势,整合校内外资源,夯实学科基础,凸显研究特色,着力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主动服务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侨务工作需要;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使我校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有显著提高,在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侨务工作决策咨询方面的影响力有显著提高。

2.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学科支撑体系,凝练特色研究方向。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海洋、安全等领域,具有多学科、多层面、多视角的特点。因此,要建立共享共建的多学科支撑体系。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学科资源,以大协作的高度,大格局的视野,建立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密切相关的学科支撑体系;要重点加强国际经济、国际政治、文化交流与传播以及华侨华人、侨务公共外交等相关学科和领域的建设;要积极发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密切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点;要鼓励相关的硕士、博士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开设相关研究方向;要重点凝练亚太经贸战略与全球经济治理、亚太地缘政治与周边国家外交、中华文化传播与海丝国家互信、华人华侨华商与海上丝路建设等研究方向,努力凸显研究特色。

3.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要根据重点研究方向和国家侨务工作需要,统一策划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全校相关研究力量,全方位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既要重视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基础理论研究,也要注重应用研究,要主动对接国侨办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对策研究需求,动态把握世情、侨情的新变化,即时分析热点问题,有任务、有目标地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专题研究和信息报送,将“华侨大学海丝智库”打造成服务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工作、侨务工作、服务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智库。

要在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奖项、专报、咨询报告等方面产出标志性的研究成果。积极鼓励申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鼓励在高级别刊物发表相关研究论文,鼓励将相关研究成果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重点出版资助项目,鼓励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项;重点鼓励向中央、国家各部委和福建省政府提交专报和咨询报告,对获得主要领导批示的分别给予一类A、一类B和二类A的成果认定;着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蓝皮书》品牌,其成果按二类A给予认定;编撰出版“一带一路”研究系列丛书,推出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4.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相关科研平台的整合与建设,促进交流与合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及各研究院所的“海上丝绸之路”相关研究的支持,争取2年内增加1个省部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基地,整合相关研究机构,3-5年实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突破,形成部、省、校三级研究基地平台体系;要加强相关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有序安排有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学术活动,形成系列化、制度化的学术研讨机制。建立“海丝”沿线国家智库联盟,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国际学术会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高端论坛、中马“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中泰战略研讨会等高层次学术会议,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相关机构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与交流。

常年举办“海上丝路学术讲坛”,邀请国内外及海丝沿线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南亚国家高校、政府、智库和研究机构的政要、学者、实业家和媒体人等主讲。

发挥学校“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扎实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学校校友校董的联系,加强与海外侨社社团的沟通与联系,充分依托学校广大校董和校友资源,鼓励引导华人华侨参与“海丝”建设,进一步密切与学校校董集中地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在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

5.加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动研究团队建设。

要采取更积极和灵活的措施,加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人才的引进力度和进度,使海丝研究队伍的规模逐步扩大,要重视引进国内外一流的海丝研究领军人才;要根据研究方向,进一步优化海丝研究的人才队伍结构;要加大海丝研究师资的培养力度,在国内外访学、进修等人才培养计划中对海丝研究人才给予倾斜支持;要按照学校海丝研究的领域或特色方向进行团队建设;实施“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充分发挥兼职教授、特聘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培育海丝研究的骨干力量。

6.加强海丝研究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要积极推进海丝研究相关硕士、博士学位点的设立,完善海丝人才培养体系;要在海丝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招生名额上给予保证和倾斜;要重点加强海丝研究人才的培养,支持海丝研究单位的境外招生、办学以及调研基地的设立,加大对境外学生的奖助学金资助力度;要鼓励海丝研究相关专业的国际交流,积极开设海丝研究和培训的英语和双语授课课程,增加对国际学生的吸引力,提高海丝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加快推进学校海丝沿线国家办学基地建设,特别是加快华侨大学泰国分校和新加坡南洋学院的建设进度。

加大华文教育工作力度,继续将华文教育的品牌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华文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构建“海丝”沿线的华文教育支撑体系,为“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子女大力开展预科、本科、研究生教育。

充分发挥华文教育研究院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长,为“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统筹研发华文学校办学标准、华文教学大纲等各类参考标准,编写适用的国别教材,培养、培训合格的华文教师。建立“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华文教育联盟,加强华文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拓展华文教育海外办学。

三、创新体制机制,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海丝研究的统筹协调机制。

为全面加强和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学校成立“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海丝研究工作的内外统筹、协调,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审定海丝研究项目和成果,提供相关的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并设专职秘书一名。

全校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开展和落实海丝研究的相关工作。要统一思想,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全校营造重视和支持海丝研究的氛围和环境。

要加强对海丝研究的宣传和成果推介。学校相关部门要有意识地通过网络、报纸和电视等媒介加强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专家和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努力提升学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2.加大人财物投入,建立海丝研究的优先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同时,注意提高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效率。切实落实海丝研究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在各类人才计划中对海丝研究人才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校属海丝研究机构的人员编制,支持海丝研究机构建立人才引进和灵活聘用的机制。

要加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经费投入和统筹,设立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科研、调研、会议专项资金,设立“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成果专项奖励基金,在原有海丝研究各项拨款的基础上,每年增加拨款200万元,由领导小组根据研究规划,在全校统筹、协调和管理,并实施研究经费投入与产出评估机制,确保经费高效使用。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社会贤达和校董校友等社会资源,积极筹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基金,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

要加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基础建设。要协调校内外各种资源加快海丝信息中心、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专题网站建设,推进海丝沿线国家资讯普查工作的进度,尽快完成海丝沿线国家重点侨商和项目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海丝研究图书文献资料建设。

要务实开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高端平台建设。提升华侨大学外国政府官员中文学习班的品牌内涵和知名度,研制《“海丝”沿线国家高端人才培训方案》,针对侨领、侨商、青年、华人社团开展“一带一路”培训。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招生宣传力度,制定优惠政策,扩大招生名额,优化专业结构,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进一步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人才培养质量。

支持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斯里兰卡、澳大利亚、土耳其等国建立联合研究机构,敦聘各国著名专家、政要/前政要、实业家和媒体人,开展常年驻地研究,追踪其国内发展动态,密切其地缘政治、多边贸易、文化交流等热点问题,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战略和技术性的智力支撑。

要在《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团队培育计划》以及其他相关计划和项目中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支持。

3.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海丝研究评价体系。

要进一步探索协同创新的新机制,以科研项目为载体,以团队建设为基础,以研究平台为支撑,推进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不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的整合与协同,建立有利于促进校内外研究人员流动的体制,增强学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整体力量。

要根据海丝研究的特点,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评价体系。根据海丝研究规划和任务,制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做到目标监控和常态管理相结合、动态评估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全校各涉及海丝相关研究的单位和机构要细化目标责任,强化权责平衡,加强监管考核;要积极鼓励各相关学院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重视对海丝研究的投入,共同推动我校海丝研究的全面和深入发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