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证临床医疗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惟一正确途径。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增强全校师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2018年学校将在泉州校区组织两次集体无偿献血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5—6日9:00-16:30;11月10-11日(初定)9:00-16:30。
二、地点:校医院。
三、对象: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师生员工。
四、组织单位:校团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校医院、红十字会。
五、承办单位:校无偿献血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红十字爱心医讯服务队。
六、协办单位: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七、具体要求和分工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和《献血条例》。要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根据大中专院校在校健康适龄学生每年至少应献血一次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发动适龄健康的师生员工参与无偿献血(党、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带头参加)。
3.宣传部全面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宣传栏、主干道及献血活动现场的文字、照片、横幅的宣传布置工作,做好广播、电视、报刊的宣传和发动以及献血期间的新闻采访,及时报道无偿献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
4.团委、学生处要通过多渠道做好各学院学生的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工作,协助处理献血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宣传献血活动中的好人好事。
5.校医院负责提供整洁、卫生、安静的献血环境和必要的献血用品,安排6名医务人员负责献血人员的体检及保健工作。
6.保卫处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处理突发事件。
7.校团委做好校内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献血具体时间的安排及通知,协调献血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献血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
8.校无偿献血协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红十字爱心医讯服务队务队及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献血活动现场服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附件:2018年泉州校区各学院献血时间安排表
华 侨 大 学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2018年泉州校区各学院献血时间安排表
献血时间
| 献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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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11月10日(初定)
| 上午
| 工商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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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学院、生物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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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11月11日(初定)
| 上午
| 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文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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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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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各学院将有意愿献血的人数于活动前三天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泉州校区)。
2.除学校组织的集中献血外,未能及时参加无偿献血的师生可在日常课余时间自行到泉州市中心血站或各献血屋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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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