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7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择优资助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点实验室及院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专家身边等开展访学研修、跟班学习、出版专著等培养资助项目,加快培养各行各业的学术技术骨干、学科团队带头人和具有国际视野、较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资助条件
1.申报对象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对象须来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已从事访学研修、攻读研究生等脱产学习的人员,须回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
4.申报时已获得访学院校的正式邀请函、接收函或出版专著合同;
5.获得资助者,需于2025年6月1日前派出;
6.优先资助福建省重大发展战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向3+1学科、涉侨学科及华文教育学科倾斜。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社﹝2019﹞2号),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资助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如下:
(一)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中长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做访问学者等,按每人每月5000元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
(二)到国内院士、知名专家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
(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出版专著论著,费用按实际出版合同金额的35%给予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填报。请申报人填写附件1-3。
(二)单位审核。请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对象师德师风情况等进行审查,填写附件4,确定申报名单。
(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周一)前将附件1-4及正式邀请函、接收函或出版专著合同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quszk@126.com,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资格确认。由福建省人社厅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访学研修、跟班学习为脱产进修,申请人一旦入选,需按时派出,不得放弃资格,放弃资格者两年内不得申报相似资助项目。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谢静欣,0595-22692546,泉州校区李克砌302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
附件:1.华侨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个人填写、单位审核,一式1份)
2.2024-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申请表(个人填写,一式3份)
3.2024-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个人填写、单位汇总,一式1份)
4.2024-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需求汇总表(单位汇总,一式1份)
人 事 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