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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厦门校区露天游泳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厦门校区露天游泳池拟于非教学期间向校内相关人员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对象

校内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学生本人,实行高峰限流。

二、开放时间(试行)

注:10月份是否开放将视天气情况再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和方式

目前暂按10元/人·次收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教师卡、学生卡或消费卡)刷卡,不允许代刷,不接受现金或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

持有标识为“消费卡”的教职员工,游泳刷卡时还须同步出示贴有本人一寸免冠照片(须加盖公章),并加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入场游泳前请大家认真阅读《入场须知》(详见附件2),并严格遵守露天游泳池的各项管理规定。

2.如遇天气、比赛、活动或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场地无法正常对外开放,将统一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和现场大厅电子屏幕上进行公告,请大家随时留意。

3.露天游泳池目前仅对开放对象本人开放,请大家不要将本人的教师卡、学生卡或消费卡借以他人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度的入场游泳资格,如发生事故,责任由持卡人和借卡人自行承担。

4.退休教职员工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游泳时,必须有家属陪同,如家属本人不下泳池,可以不购票入内,但必须佩戴“陪游证”。

5.不会游泳者入场须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陪同,并自觉带游泳圈下水,禁止进入深水区,如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本人不下泳池,可以不购票入内,但必须佩戴“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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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