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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寒假家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增强资助育人效果,决定开展2020年寒假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是当前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访工作是提高精准资助的有效途径,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进一步延伸。通过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实际困难与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和帮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走访学生家庭,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提升资助育人效果,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

二、活动主题

阳光在路上

三、家访对象

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原则上从2019-2020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产生,重点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学生群体。

四、活动形式

1.各学院可根据资助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家访活动。

2.学生处组织辅导员利用返乡探亲契机进行家访。

3.家访团队原则上由2-3名老师组成。

五、活动要求

1.充分准备:家访团队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家访对象,合理设计家访路线;充分掌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获奖受助情况,掌握学校教育、管理、资助、奖惩等方面的政策,从谈话主题、引导方式、问题设计和问询内容等方面做好规划、准备。

2.家访实施:家访团队要严格遵守家访纪律,不给家长和学生添麻烦,不收受礼品,不提非份要求,通过家访切实了解学生及其家庭状况,做好信息记录,并收集有关照片、影音素材,尽量避免摆拍。同时家访团队务必要注意出行的人身安全。

3.家访宣传与研究:家访团队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做好家访宣传报道,讲好家访故事,树立学校和学院良好形象,鼓励加强工作研究,形成相关理论成果。

六、其他相关事宜

1.各学院开展家访活动所产生的差旅费,学生处将根据经费预算予以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学院承担;辅导员返乡探亲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2.家访中学院可根据受访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困难补助或慰问物资,其中慰问物资必须符合学生活动费报销的范畴。

3.计划开展家访活动的学院,于20191231日前将本学院家访方案(含经费预算)以及《华侨大学2020年寒假家访计划表》 (见附件1)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zztx@hqu.edu.cn

4.计划利用返乡探亲等契机开展家访活动的辅导员,自行组队后于20191231日前将家访方案以及《华侨大学2020年寒假家访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zztx@hqu.edu.cn

5.家访活动结束后,各家访团队要及时将宣传稿件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tx@hqu.edu.cn,《华侨大学2020年寒假家访记录表》(见附件3)、活动总结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电子版活动照片(不少于五张,要求较高的分辨率、图象清晰,能反映活动主题、过程,附有图片说明),于202022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zztx@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寒假家访计划表

2.华侨大学2020年寒假家访报名汇总表

3.华侨大学2020年寒假家访记录表

学生处

2019年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