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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暑假及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及《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现就本科生暑假及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学期设定的岗位为本科生暑期勤工助学岗位,暑期勤工助学岗位数量根据各单位工资限额设定。2019-2020学年本科生日常勤工助学岗位待核算岗位数后于下学期初完成设定。专项岗位由用人单位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审批。

二、工资标准

暑假岗位工资标准为12/小时,每周不超过25小时,暑假工资每月均不得超过本单位日常工资总额指标。

本科生固定岗位工资标准为16/小时,每月最高不超过40小时,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640元。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岗位设定及审批

本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用工时间截止时间为630日,6月份工资表统一在75日前报送,71日起停止本科生勤工助学日常岗位用工;78日前,对2018-2019学年日常岗位(包含寒假勤工助学岗位)在岗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终止(“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管理子系统-用人单位管理-岗位申请审核”,选择人员并点击“终止”进行操作)。如无法查看到在岗学生信息,请选择2018-2019学年,再点击查询。

79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暑期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并开放岗位申请;

910日前,2019-2020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日常岗位完成设定,并于911日至18日期间开放申请,各单位也可提前落实岗位人选并于91日起先行开始用工。

第二阶段:学生自主报名及面试

79日至711日,学生网上报名申请暑假勤工助学岗位。

2019-2020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日常岗位,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各单位在录用时,应按单位岗位总数的25%的比例保留部分岗位供2019级新生申请,新生岗位待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定后再开放申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

1.95日前,报送暑假本科生勤工助学工资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714日前,各单位通过系统确定暑假勤工助学岗位人选;暑假勤工助学用工时间为715日至822日(不含周末),总工时上限为145小时。

须特别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制作工资表时,7月暑假岗位工时上限为65小时,8月暑假岗位工时上限为80小时,各单位可根据用工情况于制作工资表时根据每月上限录入工时。

3.712日前,需要申报专项岗位的用人单位,填写《华侨大学勤工助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文本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ztx@hqu.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9月确定所资助的专项岗位项目,统一设置,由报送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四、几点要求

1.严格岗位设置。各单位应严格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管理的通知》(校学〔20122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2.严格工资管理。各单位须做好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每月工时记录,并根据实际工作时间与规定工资上限发放报酬。禁止虚报工资、挪用工资或发放后私自调整工资。如发生工资迟报、错报或漏报,该部分工资由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3.严格用工管理。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要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学生处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华侨大学勤工助学项目申请表》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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