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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2020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双困”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决定于近期对“双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以及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由于职业能力不足、身体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

二、补助标准及评定名额

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院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500元、二等300元。

校级求职补助一等50名,二等100名,具体分配名单见《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人数分配表》(附件5),其中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分配名额的10%,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发放;院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困补经费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发放名额。

三、本科生评定及发放方法

1.420-423日,申报学生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困难补助,申请2019-2020学年“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并填写《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附件1)。

2.424-428日,各学院对申报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筛选,通过各种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

3.429-430日,学校审核。学院从系统中导出校级、院级“双困”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经办人及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其中,院级“双困”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导出,直接报送至财务处;校级“双困”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一式两份、《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一式一份、《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发放花名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tx@hqu.edu.cn

四、研究生评定及发放方法

1.学生申报与学院审核。424日前学生填写《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进行申报。各学院于428日前完成对申报学生的情况筛选、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2.院级补助材料报送。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院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直接报送财务处。

3.校级补助材料报送。各学院于428日前将《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一式一份、《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汇总表》一式一份、《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gb@hqu.edu.cn

五、补充说明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各学院要认真核查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如有发现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

附件:1.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就业补助申报表

2.华侨大学“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汇总表

3.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

4.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院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发放花名册

5.华侨大学2019-2020学年校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人数分配表

学 生 处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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