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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相关研究,现启动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聚焦侨情侨务、华侨华人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华侨华人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等方向开展研究。本年度重点选题方向为:

1.欧美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拉丁美洲等重点地区侨情;

2.美西方等重点国家华侨华人生存和发展环境变化;

3.中国企业在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重点区域的投资;

4.福建侨情最新发展变化;

5.海外华文教育最新发展变化;

6.华侨华人口述史及相关史料研究;

7.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专项研究课题分为三个类别:

1.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10万;

2.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5万;

3.一般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为3万。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聘在岗教职工,且未主持其他校级在研项目

2.因本项目经费主要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根据有关要求,本项目鼓励40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项目,团队成员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4.被撤项校内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5.项目申请人及团队成员不能用已经获得立项的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项目。

6.本项目不得与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研究课题同时申报。

四、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完成相应类别项目多个结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结项。其中以学术专著和研究课题结项的,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以学术论文和决策咨询成果结项的,其中至少须有1篇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

(一)重大项目

1.以学术专著结项:完成1部学术专著(结题时尚未正式出版的,可先行提交出版合同及书稿,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1年);

2.以学术论文结项:完成1篇一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2篇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1篇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及2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

3.以决策咨询成果结项:完成A2类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B1类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3篇;或完成1篇《华侨华人蓝皮书》总报告及1篇《华侨华人蓝皮书》子报告;或完成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研究材料5份;

4.以研究课题结项:在获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

(二)重点项目

1.以学术专著结项:完成1部学术专著(结题时尚未正式出版的,可先行提交出版合同及书稿,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1年);

2.以学术论文结项:完成1篇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2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或完成1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及2篇二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

3.以决策咨询成果结项:完成B1类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B2类决策咨询成果2篇;或完成1篇《华侨华人蓝皮书》总报告或2篇《华侨华人蓝皮书》子报告;或完成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专项研究材料3份;

4.以研究课题结项:在获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除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

(三)一般项目

1.以学术专著结项:完成1部学术专著(结题时尚未正式出版的,可先行提交出版合同及书稿,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1年);

2.以学术论文结项:完成1篇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及1篇二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期刊论文;

3.以决策咨询成果结项:完成B2类及以上决策咨询成果1篇;或完成1篇《华侨华人蓝皮书》子报告;或完成研究院专项研究材料2份;

4.以研究课题结项:在获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除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

五、成果要求

1.以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华侨华人蓝皮书》结项的成果均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华侨大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并注明项目编号,如因编辑部字数限制等原因无法标全的,则至少应标注“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Huaqiao University's Academic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并注明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学术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后,不可再作为其他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

3.受“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出版的专著不能作为本项目的结项成果。

六、项目管理

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达到2年研究时限后进行结项验收,达到3年最长研究期限后,予以撤项处理。

项目立项后,项目成员不可增加或变更。

七、申报材料报送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4份(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至两校区社科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智库科邮箱:skczk@hqu.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227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郭美卿、林齐,联系电话:0592-6161801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4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


附件:1.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2024版)

       2.2024年度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华侨华人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2024版)




社会科学研究处

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研究院

                                                                                    20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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