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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首席学者、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下达已逾2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以及我校有关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现正式启动该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71日。

二、结题要求

(一)受理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以往年度立项项目尚未结题且未被撤项的。

成果要求

1.最新印发的《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实施办法》(华大科〔2021〕9号)适用于2021年9月1日后获立“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2021年9月1日前获立的“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仍按照原办法规定的结题条件结题。

2.个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发表《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A”档论文2篇(或“一类B”档论文1篇);若在获得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视同完成课题任务。

3.团队项目首席学者要求发表符合《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A”档论文不少于2篇(或“一类B”档论文1篇);首席学者在获得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视同首席学者完成其课题任务。

4.团队项目每个成员要求发表符合《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B”档论文不少于2篇(或“二类A”档论文1篇);在获得本项目资助后,成员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课题立项,视同该成员完成其课题任务

5.所有成果须单独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和项目编号。如因编辑部字数限制等原因无法标全的,则至少标注“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英文为:Huaqiao University's Academic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标注不规范的不能作为本项目结题成果。项目获立后,若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获立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可以同时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6.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华侨大学”。

7.在EI、SCI、SSCI上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学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SCI收录论文请标明JCR分区情况。

8.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成果一律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结题成果。

三、结题程序和材料提交

1.个人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个人项目结题审批书》一式两份,结题成果1套(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左侧装订,下同),经单位审查盖章后送社会科学研究处审批结题。

2.团队项目首席学者填写《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团队项目结题审批书》一式两份,全部课题结题成果(含团队成员的成果)1套,经全体团队成员签字、首席学者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送社会科学研究处审批结题。

3.结题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处审查盖章,尚有经费未使用的,请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结题后,剩余经费使用期限为2年。

4.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的,请填写《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详细说明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团队建设情况,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含已发表的中期成果等)。

5.团队项目必须以团队为单位进行结题,如果团队中有任一成员未完成任务,须由首席学者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并注明哪些成员已完成任务哪些成员未完成任务。首席学者须明确自身在团队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义务督促和帮助未按时完成结题任务的成员及时完成任务。

6.团队项目中的个别成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预定的科研目标,首席学者或者其他成员完成该成员的相应任务,可以视为完成团队项目并结题。

四、其他事宜

1.项目负责人/首席学者所在单位需督促项目组及时开展科研工作,保证项目按时结题。

2.结题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要将电子版材料(含表格、结题成果等)发送邮箱:skcqnxz@126.com,并将邮件主题和文件打包重命名为“×××(姓名):青年学者成长工程个人/团队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韦海仪、王蔚虹,联系电话:0592-6161800。


附件: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个人项目结题审批书

     2.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团队项目结题审批书

     3.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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