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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落实《“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任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重点,做好2018年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各高校遴选、推荐的备选项目,要根据福建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突出创新和市场导向,围绕“五新”任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重点,针对我省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依托高校科研基础和优势,加强产学研结合,对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业领域重点支持上述行动计划、科技专项规划,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实施行动计划》等科技政策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特色、生态、智慧和高效农业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适应新业态新模式、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乡村双创支撑平台;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公共安全等应用技术、实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工业(申报代码:2018H6101)

1.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一代通信网络系统设备;数字家庭网络设备;高性能服务器;微波功能模块;5G通信技术和产品;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以及特色应用软件;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大数据计算服务技术;新型显示技术;卫星通信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核心芯片设计,人工智能技术。

2.新材料

稀土永磁、储氢、发光、催化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硬质合金、功能涂层,耐高温、耐腐蚀等高端装备用材料;含氟聚合物新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先进制造技术;碳纤维、芳纶、无机非金属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海工用钢、高品质不锈钢、高强轻型合金与特种金属材料;高品质玻璃板材、特种陶瓷材料;增材制造专用金属粉末、陶瓷粉末、光敏树脂、工程塑料;应用石墨烯改性的功能材料;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

3.高端装备制造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传感器和智能化仪器仪表;伺服装置和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高速精密重载传动装置;高压液压元件;高可靠性密封件;大型精密模具;铸锻、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及特殊加工等先进制造工艺;智能化制造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

4.新能源与节能

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风能、核能设备与核心配套零部件;大功率、高能量动力锂电池;阀控密封蓄电池、镍氢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高效节能锅炉窑炉自动化控制;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非晶变压器;智慧能源管理与智能优化节能技术;高效电动机等工业节能设备;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

5.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可再生能源机械;核电机械;港口机械;汽车滚装船、液化气运输船、客滚船、远洋渔船、游艇等高技术船舶;大型邮轮。

6.科技服务业支撑技术

支撑服务新业态的关键技术;数字生活服务共性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标签、智能终端等应用于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传播与展示技术;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

(二)农业(申报代码:2018N5101)

1.我省特色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

农业植物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和地方特色优势水产品保护和利用技术,抗逆优质及适合设施栽培的品种选育和规模化育苗技术,农业植物资源的分类与开发利用、农林资源监测与循环利用、生物资源分子利用。

2.高效栽培、健康养殖

主要农林作物、水产和畜禽的高效、生态与健康栽培和养殖技术;专用有机肥、可降解农用地膜、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研发。

3.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监测技术,监测预警、快速诊断、应急处理及抗药性检测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开发,动物重要病原微生物变异情况监测与预警技术,新型疫苗和新兽药的研发。

4.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与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控制技术,高端生物保健食品和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提取分离等技术;智能化、节能农产品加工设备。

5.现代农业设施装备与信息化技术

智能化农业和小型轻便作业装备、设施农业技术,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与技术。

6.农业生态技术

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有机废弃物消纳利用、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技术;农林资源监测与循环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综合修复技术研发;退化土地资源修复技术、绿色农业核算与碳足迹、重要养殖海区污染源调查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技术。

(三)社会发展(申报代码:2018Y4101)

1.人口与健康领域,开展疾病诊疗技术研究、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

2.资源与环境领域,开展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近岸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技术、节能和绿色环保建筑技术研究。

3.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在本批支持范围内。

(二)项目应以省内高校二级学院或系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企业(第一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合作企业应是在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校、合作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见附件2)。协议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其分工,自筹配套资金的落实,项目负责人、高校与合作企业的职责及权益分享等内容;合作企业应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证明材料。科技厅将对项目预算与有关经费要求进行专项审核。(请申报人员注意保留至少一份协议书原件以备获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时使用)

(三)高校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应是省内高校在编并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

(四)高校管理部门对推荐的项目均应到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

(五)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合作企业应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并在三方合作协议中予以承诺体现。项目总投资建议在400-500万元左右。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六)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学院,有任何1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能申报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各学院推荐的项目,应兼顾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技术需求。

(七)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4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141日。

(八)项目负责人在填报申请书时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指标应尽量明确、量化,目标可控,切忌过于夸大,论文发表数量不宜太多,以便于今后的验收考核。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时需提供相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社会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培训等也需谨慎填写,验收时均需提供相应具体证明材料);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九)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申请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十)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间接费请按:(直接经费-设备费)*20%列支、绩效支出请按(直接经费-设备费)*5%列支。

设备费需标注要购买的设备名称、型号;燃料动力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我校暂未收取该项费用;会议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而非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费用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应注明几人、几月、每月多少。

(十一)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四、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流程为: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调研表、合作协议、合作企业项目配套资金证明等)。三方合作协议(见附件2),现场调研表格式(见附件3),申报代码表(见附件4)。

2.同时编写《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作为申请书附件。

3.因福建省科技厅实行限项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请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5)推荐备选项目,备选项目将参与校内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统一由学院推荐报送。各学院应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组织项目申请人登陆系统填报申请书,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在线审核、推荐至主管单位,预期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不再受理。(根据科技厅规定,在2017年5月31日前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至主管单位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截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4.请各单位确定好推荐人员后于201762日前报送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推荐清单(见附件6)及系统打印申请书并草稿(可不签字、不加盖公章)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7(可双面打印)报送至科技处,逾期恕不再受理。申请人同时应做好PPT汇报材料,科技处将尽快组织校内答辩评审会。校内评审工作将兼顾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的技术需求,突出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是否为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确定我校7项推荐项目。

为防止系统拥堵,请获得学校正式推荐的项目负责人,获得通知后应尽快完成所有网上填报工作,逐级提交至学校,经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并获得项目受理号后,打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书、现场调研表、合作企业项目配套资金证明等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于2016623前报送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泉州校区杨楒椿科学馆210室。

科技处联系人:林静,电话:0592-6161213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各单位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免影响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涉及项目清单(见附件7)。

(二)请有分年度拨款的项目和已验收通过但项目计划经费尾款未拨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7年8月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7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其他在研项目(含2017年新立项的所有省科技厅各类项目)可于2017年11月30日前前在线提交执行情况表,学院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请务必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审核,否则将会影响个人信用。

附件:1.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及编写提纲)

2.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三方合作协议(合同)

3.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

4.2018年度高校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代码表

5.各教学科研单位2018年度产学合作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推荐数

6.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推荐清单

7.2017年5月31日前需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清单

附件:1-7.doc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