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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和福州市社科联第六届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新福州建设、滨海新城建设等福州市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积极发挥社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州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分类

2017年度福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3类。申报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10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项目立项时拨付60%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结项后拨付。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根据经费有关办法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本年度课题指南提出的应用对策研究条目,用以指导应用对策研究,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课题指南范围内提出具体研究题目,其中重大课题主要围绕新福州建设、福州滨海新城建设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对基础理论研究只提出选题方向,项目申请者可在选题范围内自行提出合适的题目,以充分发挥项目申请者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应用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应用对策研究)。

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要坚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学理阐释,着力推出体现理论功底、学术实力和研究水平的高质量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党政实际工作部门人员申请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需具有科级以上职务。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申请项目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项目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截止2017年8月31日前,福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能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福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其他受资助课题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项目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应在1年内完成,3个月内、6个月内分别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著作类应在2年内完成,6个月内、12个月内、18个月内分别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报经福州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同意,每个课题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情况纳入项目信誉管理范围。

各申报者须于2017年5月22日前报送《申请书》一式2份、匿名处理的《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相应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skcxm@hqu.edu.cn。

联系人:卢建华,联系电话:0595-22693632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