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打造高水平“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根据《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启动2017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我校文科类学院、研究院在编在岗的教师、科研人员。但已获得第一期、第二期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学术造假、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
3.在相关领域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书稿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和创新性。
4.书稿类型必须为:专著,字数要求在20万字以上。教材、工具书、编著、论文集、译著、科普读物等类型不予资助。
5.书稿须符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附件)要求。
二、资助方式
1.作品出版字数在50万字之内部分,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受资助者无需支付;作品出版字数在50万字以上部分,受资助者按每1万字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版社支付出版成本。
2.书稿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进行出版,出版成果统一纳入“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三、申报、立项和著作评审、出版程序
1.申报者提交2份完整打印的“齐、清、定”书稿(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由社会科学研究处组织送审;
2.一审通过,作者根据反馈的送审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完善,即可提交出版社进入出版程序,出版周期大约为5个月;
3.一审不通过,作者根据反馈的送审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完成后提交修改稿至社会科学研究处,进行二审;如果二审不通过,将停止资助,撤销立项。
四、材料提交时间
作者自即日起可按要求随时提交书稿,由社会科学研究处受理。
联系人:周新原,陈俊源;联系电话:0592-6161800;联系邮箱:skcjd@hqu.edu.cn。
附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