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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刘敏杰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刘敏杰,男,1993年7月生,学生来源福建省,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2级本科学生,学号1212113038。

截至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末,刘敏杰同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大教〔2017〕140号)第九章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敏杰同学退学处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受理部门为校长办公室。

华 侨 大 学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