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研究生院内设机构的通知
华大人〔2016〕22号
学校各单位:
因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研究生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研究生院内设综合办公室、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研究生质量管理办公室、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仍然挂靠研究生院。
调整后研究生院科级及科员职数保持不变,仍设科级职数8个,科员职数8个。
未在本通知名录的原内设机构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华 侨 大 学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