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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深化与宁德市人民政府合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华侨大学关于深化与宁德市人民政府

合作机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华侨大学与宁德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更好地推动双方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共同实现校地新一轮发展,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分解如下。

一、战略研究方面

(一)华侨大学接受宁德市及有关部门委托,发挥自身人才、科研、智力资源优势,合作组建专家团队,作为政府智库,通过课题研究、专家咨询决策等形式,为宁德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发展、科技创新、重点工程项目及其配套政策等提供决策咨询、评估、论证等服务,共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承接单位:经济与金融学院、建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二)双方共同推进宁德市在海洋经济、新材料、生物制药、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发展研究,促进宁德市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建设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承接单位:经济与金融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生物医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二、科技合作方面

(一)双方共同推进协同创新。华侨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发挥学科技术优势整合相关资源,围绕宁德市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开展冶金新材料、新能源动力电池、生物医药、电机电器等领域的协同创新,促进创新成果落户宁德。宁德市为双方联合申报、建设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和科技项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和相关配套支持。

(承接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生物医学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二)双方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根据宁德市电机电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经济、体育产业、电商产业等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双方共建若干个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遴选、推介优秀骨干企业与华侨大学发展科技创新合作,着力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标准制修订,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宁德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承接单位: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工商管理学院、体育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三)双方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华侨大学将宁德市作为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转化基地,与宁德市合作共建华大科技产业园和研究生实践基地,建立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各种方式推荐技术创新成果特别是符合宁德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项目在宁德市转化或产业化。宁德市积极支持华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项目核准(备案)、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推动。

(承接单位: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四)双方共同开展项目技术对接活动。由宁德市企事业单位提出技术需求,华侨大学提供最新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经双方沟通对接后,适时举办项目科技需求对接会,并根据宁德市科技发展需求,开展学术讲座,协助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难题攻关。宁德市将市校合作项目及成果对接及各类政府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承接单位:科学技术研究处、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

三、人才培养方面

(一)根据宁德市情及产业发展需要,发挥华侨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重点为宁德市输送和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同时为宁德市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等各类人才提供高层次、订单式教育培训服务。宁德市支持华侨大学在宁德企事业单位建立学生实训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教师研修基地;华侨大学支持宁德市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接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等)

(二)华侨大学与宁德市人民政府开展教育合作,全方位支持闽东高校发展,支持宁德师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根据宁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华侨大学选派专家教授到宁德市直部门、高校、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挂职锻炼。(承接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等)

(三)华侨大学根据宁德市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及时发布宁德市人才需求情况和人才招聘大会情况,鼓励和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宁德市实习、工作,并为宁德市的企事业单位来校招聘各类毕业生提供便利条件。(承接单位: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等)

(四)宁德市支持华侨大学毕业生带项目、带技术到宁德自主创业。对华侨大学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给予比现行政策更加优惠的扶持措施。符合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华侨大学毕业生,享受宁德市引进人才各项政策待遇。(承接单位:创新创业学院等)

四、文化交流合作方面

(一)华侨大学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采取各种形式,支持宁德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强文化与旅游经济融合研究,推动宁德市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承接单位:建筑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

(二)华侨大学有关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为宁德市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和品牌特色提供智力支持,对宁德市人文社科研究、社科普及予以支持。华侨大学协助宁德市人民政府挖掘、整理闽东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将生态旅游与特色文化相结合。(承接单位:旅游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等)

五、合作机制

建立对接落实机制。本文件未列举在内的校内各单位亦可根据业务所长或需求主动承接。各承接单位可以深化具体合作协议,细化合作项目,双方支持落实具体合作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商、衔接和沟通协调,落实双方具体的合作事项。

华 侨 大 学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