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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

创新大会精神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华大综〔2016〕143号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我校科技创新发展,经研究,现将《华侨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

2016年12月19日

华侨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科技

创新大会精神的若干意见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四会合一”(简称“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适应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提高学校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华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华侨大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现就进一步加强华侨大学科技创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突出侨校特色,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侨务工作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以国家和福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华侨大学科技创新能力,探索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自由开放、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倡导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风尚,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注重交叉,体现特色,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内涵发展,科技强校

坚持科技强校方针,坚持内涵发展道路,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紧跟国际科技研究前沿,通过重点扶持,力争在国家重大研究项目、标志性成果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人才强校,特色兴校

以创新团队建设为主线,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加强学校层面的战略性规划、组织和引导,进一步激发各学院与研究院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凝聚力,形成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配合学校学科重点建设,支持学科特色发展,全面推进科学技术领域的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政产学研,协同创新

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坚持走政产学研结合之路,不断探索协同创新模式,立足学校学科特色与优势,以解决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为出发点,整合资源,全面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四)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

进一步深化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研保障工程,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优化科研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的考核与评价标准,为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探索建立“学术特区”,在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的经费支持、聘任考核、专项津贴、职称晋升、人员聘用等进行积极探索。

三、发展目标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显著提升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凝练学术方向、增强团队意识,打造一批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的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促进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再上新台阶。打造跟踪科学前沿、紧密结合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开展科研探索和技术攻关的科技创新平台。以“双一流”大学建设为中心,全面实施“2011计划”,整合校内外资源,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综合大学和侨校优势,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学术队伍;积极推进实施“侨校+名校”战略,进一步增强研究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国家侨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力争使华侨大学成为国内外著名、福建省一流的科技创新高地。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加强一流学科建设

积极推进一流学科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相关学科ESI排名提升。加强学科建设调研,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学科建设布局,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建设高水平大学。

推动一级学科点建设,所有学科按照一级学科点要求加强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以优先发展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培育发展学科三个层级动态调整为牵引,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及重要奖项等标志性成果为建设指标,推进学科内涵发展、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加速建设若干个国际一流学科和一批国内一流学科。

完善学科建设评价标准,学校所有学科均应参加学科评估。强化学科评估和对比分析,实施学科评估排名提升计划。以学科评估为抓手,以学科专业建设标准为依据,凝聚学科方向,集聚人才团队、汇聚科教成果、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学科专业。加强学位点协同建设,根据国家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最新形势启动博士点培育工程,推进一级博士点的培育与建设。

全力推行基于学科发展的经费预算体制改革,加强经费投入的计划、监督、控制、评价与反馈,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与绩效。学科建设基本经费按学科科研服务平台和一级学科为单位,根据相应标准拨付;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实行立项评审制,按学科建设需求度、经费使用率和学科建设成效综合评审拨付。

(二)进一步推进实施华侨大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继续推进实施华侨大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工科优势,促进理工科持续发展。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做好重大项目、标志性成果的组织和培育。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对科技创新平台投入运行资助经费,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通过提供开放共享等形式为社会服务。积极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继续推进深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和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工作;加强国际科研协作与学术交流,努力构建国际联合科研实验平台。

加强创新团队内部建设,充分利用创新团队在经费使用、聘任考核、专项津贴、职称晋升、人员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强化内部协作机制与激励机制,形成团队合力。

推进实施学院科研目标责任制,结合各学院现有科研基础、资源投入和发展目标,采取政策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确立科研发展指标,调动各学院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加强科研管理服务,统筹设立财务科研科,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建设统一共享的科研信息平台。

(三)全面推进实施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继续推进实施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突出学校特色,实现人文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完善科研管理体制,构建科学的科研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加强科研规划、评审立项制度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完善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认定标准,完善艺术类成果认定,动态管理期刊分类目录,构建以创新与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和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的科研考核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保障得力、权责明确、充满活力的科研激励和惩罚机制。进一步深化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的运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奖惩明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和弹性经费制度。

(四)大力加强协同创新能力与跨学科平台建设

以落实“2011计划”为契机,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以重大问题的联合研究、攻关为导向,打造学科群,形成跨学科研究优势。把握科技发展趋势,打破学科壁垒,推动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与协同创新,形成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特色优势研究领域,促进学科交叉汇聚和快速发展。

挖掘学校优势工科的学科潜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与其他研究机构、高校、政府、企业等的联合研发,努力打造一批政产学研跨学科高端研发平台。把握国际关系的新变化和侨情侨务的新形势,把握国家侨务政策和外交战略的新要求,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以多学科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整合协同多种资源和研究能力,开展信息收集分析、战略设计、决策咨询、政策建议等,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探索形成一批为侨务工作、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外交战略、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的知名智库、联合研究机构等。

(五)积极完善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运行和共享机制,提升学校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开放共享程度,为全校师生提供统一的贵重仪器设备查询、预约、结算、公告、报表、考核等高效网络服务功能。按照学科发展要求,构建分析测试中心基础架构,逐步建成物性分析平台、微观分析平台、结构鉴定平台、成分分析平台等四个基础平台,提升分析测试服务能力。

整合实验资源,打造若干专业大类实验平台。加大力度服务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实验平台,加大实验室开放范围和开放内容。探索推行实验室等公共用房绩效评价改革。加快推进实验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集成现有各管理系统,形成一个各业务管理工作间互联互通的综合化信息管理平台,简化办事流程,实现管理与服务高效便捷,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探索两校区创新创业园建设,使之逐步建设成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创意设计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创新创业人才积聚培养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地、海外华侨华人归国创业基地等,为服务地方科技经济发展服务。利用政府投入、校友资源、侨务资源或其他社会资源,建立完善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服务体系。

(六)积极推进政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进一步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的政产学研合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创新。创新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体化的地方研究院、校企产学研联合科研机构、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探索研究机构的实体化建设模式。

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和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横向科技活动,通过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技”服务),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登记、推介、评估、转化和奖励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地方政府、企业等联合推进科技园建设,实现科技成果研究、孵化、转移有机结合。鼓励教师以在职和脱产形式积极参与横向开发、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用于教师创业扶持和绩效奖励。探索设立科技推广型专业技术岗位。

积极打造华侨大学知识经济圈。充分发挥学校的知识、人才集聚优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与周边企业单位的合作,紧靠福建省相关自由贸易区优势,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强化福建省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市、区、校合作,积极探索“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和城市社区”三区联动的华侨大学知识经济圈建设。进一步发挥大学知识溢出效应和政府政策扶持效应,为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为地方工业、农业、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等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产学研基地的平台作用,继续深化与地方的合作,积极搭建学校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学校各级部门必须把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摆在校院工作的核心地位,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在人、财、物、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强化学校各部门在科技创新管理中的指导协调、服务保障和检查评估作用。充分发挥院系及各学科团队的主体作用,激发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由学校多方筹措资金,设立专项基金,有计划地逐年增加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华侨大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的落实工作,保持计划的连续性和政策的延续性,确保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更新管理观念,完善科研业绩考核、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等,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科研机构审批与管理,真正发挥科研机构在项目申报、交流合作的重要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学校科学研究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水平,为实现科研的规范化、精确化和国际化水平提供条件支撑;为学校科研创新工作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

(五)推进落实,加强监督。积极出台和持续跟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有效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并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坚持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监督,逐步建立完善立体多维的全方位评估体系,通过评估不断开掘和激发学校科技创新的潜力、活力和动力。

(六)营造良好氛围,为科研创新提供软环境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在全校积极倡导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学术风气;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遵循学术规律,保证学术质量;严格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努力营造民主宽容、平等和谐、团结繁荣的学术氛围,为科研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文化保障。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