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学校事务 >> 正文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华 侨 大 学

2018年3月16日

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8〕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教育,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华侨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华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建设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正确导向,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突破口,激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活力,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敢于引领发展的创新创业型拔尖人才,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学科特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结合专业特征,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与文化引领和实践育人相结合,激发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指导帮扶和个性化服务;

坚持与协同推进和开放共建相结合,推进内涵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集聚优质资源支撑创新创业教育;

坚持与侨校特色和办学使命相结合,为侨服务,做足“侨”字文章,充分融合境内外学生的发展需求。

三、总体思路

创新创业教育总体思路概括为“1•1•5”,即:一个理念,一个体系,五个融合。

一个理念:倡导“新思维•创未来”。

一个体系:构建全程化、精准型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面向全体全日制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创新创业意识强烈、已有孵化项目等类型学生开展针对性教育和帮扶,以课程群形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线上线下、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

遵循创智启蒙(学生:思维革新、前沿领域、激发想象)-创意启程(创客:认知实践、分享交流、知识产权)-创技启航(创业者:产品开发、商业运作、实践检验)-创启未来(创造者:元认知、专业人才、引领领域)的培养路径,不同阶段各有侧重。

五个融合:促进师生融合、校际融合、校地融合、校企融合和赛课融合。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向生产实践转化,促进校内外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相结合,创新创业成果与国家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提升学校对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贡献度。

四、任务与举措

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举措可概括为“5•14”,即优质课程建设工程、实训实践成长工程、侨校特色发展工程、教师发展工程和管理服务创新工程等五个工程建设,依托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融合课程群计划等十四项具体计划组织实施。

(一)优质课程建设工程

1.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课程群计划

各学院要立足专业特色,制定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课程名称和执行计划,每个本科专业至少安排6个学分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学分认定。深度整合创新创业要素,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教师带头创新、学生主动创新的局面,打造新型师生共同成长模式。

在教育方式上,实行“人-团队-课程-岗位”模式,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教师,促使教师把科研成果、优秀案例和专业赛事融入课堂教学,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实现教学方式创新、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手段创新。打造课程群,实现本学院各专业的相互融通。在师资结构上,增加“双师型”师资的授课比重。在实践环节,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加大对自主创业学生的跟踪帮扶。

(责任单位:各学院,支持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融合计划

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蕴含的强大理论精神内化为学生自身的创新创业品格和创新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创新创业规律和特点,发挥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包括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等。二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包括艰苦奋斗精神、开拓进取精神、实事求是精神等。三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品质,包括坚强的意志品格、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法治思维等。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支持单位:学生处)

3.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模块)课程群建设计划

一是基础性课程,由创新创业学院与教务处联合开发建设《创新与创业能力培养》《技术创新管理》等课程。二是特色性课程,各学院按照“本学科远离”原则,至少开设一门具有专业特色、便于其他学院学生选读的课程。三是发展性课程,借助微课、慕课等课程开发平台,学生通过线上完成学习。四是探索项目教学法在第二课堂中的运用,将创新创业相关知识模块化,结合创新创业赛事或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讲授。

(责任单位:各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支持单位: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实训实践成长工程

1.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平台建设计划

建设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创新创业实训实践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实训平台主要是建设创新创业网,搭载测评资源和制课系统,发挥网站的整合作用和集成效应,方便学生获取最新信息和资源。

线下实训平台包括两类:一是专业实训平台,各学院依据专业设置情况,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实训实践场所,为具备相关学科背景的创业团队提供科研指导、技术咨询和项目孵化服务,并集合指导教师工作室、创客空间和科研实验室等功能。二是校外协同创新实训平台,由知名企业、创业园、科技园、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等组成,为“双师型”师资储备、教学内容专业化、课程管理项目化、教学目标实用化和教学实践社会化等提供条件。

线上实训平台由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线下实训平台由各学院提出建设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审核或备案,通过配套补助等方式开展建设,可在原有实验室或实训实践基地上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各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支持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

2.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建设计划

建设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努力将华侨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打造成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区或孵化器。不断拓展校内和校外其他空间平台,赋予园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平台、创意设计平台、大学生创新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创新创业人才积聚培养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地、海外华侨华人归国创业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等更多功能。

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建设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注重师生共创和创新驱动,将教师的科研项目与学生创新创业对接转化,推动科研项目更快转化为生产实践,同时引导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定制创新、市场开拓创新和文创领域的创新等;二是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前沿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三是与侨校特色和侨乡区域经济特色相结合,与地区行业发展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与科技园和产业园区相对接;四是面向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创业校友免费开放使用。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支持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团委、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

3.创新创业人才实验班计划。

开展“卓越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实验班建设,面向二年级学生选拔招生,学习2年,考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相关证书。实验班课程分理论、实训、实战等模块,由创新创业学院和各相关学院联合设计。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支持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三)侨校特色发展工程

1.一校两生融合计划

鼓励境内外学生联合参与创新创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境外学生结合生源所在地的特色产业与中国(大陆)建立对接联系,促进经贸文化等各领域的往来。支持境内外学生联合参与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创办企业。在中国文化之旅等品牌活动中,融入创新创业元素,组织境外学生考察调研北京、上海、广州等创新创业氛围浓厚的城市。组织教师考察学习境内外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支持单位:研究生院、校团委、各学院)

2.国际化发展计划

(1)国际课程周:在暑假期间开展,培养学生国际交往的知识、能力和胆识,增强学生国际竞争力。聘请外籍教师开设各类短期实践类课程和全英文课程。开展“境外研学营”“国际交流营”等活动,促进我校学生与海外学生零距离交流。

(2)全英文课程建设: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英文课程建设。鼓励各学院将本专业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全英课程作为通识课程面向全校开放。

(3)与国际名校建立对接:拓展与北美、欧洲等国家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整合国内外各类资源,通过学生双向交流、主题研学、师资互访、专题讲座等活动,对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责任单位:各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学院,支持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3.教材建设计划

建设实用性强、校本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一是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编撰创新创业类系列通识教材。二是各学院结合专业特色,组织编撰适合专业发展的专门教材。学校对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立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支持单位:各学院)

(四)教师发展工程

1.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创新创业基础课专任教师与一年级学生数按1:1000比例进行配备。健全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体系,纳入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计划,选拔优秀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机构进修或访学。落实好专任教师每两年不少于2个月时间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创新创业导师库,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优秀人才为创新创业导师库成员。将创新创业相关内容作为教师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各学院)

2.优质项目扶持计划。

将教师参与创新创业工作情况纳入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范畴,全体教师须参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教学、管理、指导、服务和研究工作。一是扶持教学教改类项目,开展创新创业类优质课程、“精彩一课”(案例)和精品课程建设,对有关创新创业的研究论文、教改论文、教改奖项以及获得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荣誉等给予表彰奖励。二是扶持创新创业生产实践类项目,根据《华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细则》,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三是扶持校外优质师资讲坛项目,开设创新创业讲坛,邀请校外专家、企业家、投资者等人士进校讲授。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支持单位: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各学院)

(五)管理服务创新工程

1.创新教学、考核和学籍管理计划

(1)改革教学方法,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

(2)改革考核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

(3)改革学籍管理,将创新创业教育与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相融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在培养方案修订时,调整为共10学分,其中2学分为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2学分为实践学分,6学分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课程学分)。

(4)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创新成果、职业技能考证、竞赛获奖、创业实践成果、创新创业研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智力成果和优秀成果等,经认定,可转化为创新创业学分。

(5)实施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6)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表彰创新创业的优秀学生。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支持单位: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各学院)

2.创新创业赛事协同推进计划

推进3类创新创业类赛事工作。一是国家各部委举办的综合性赛事。二是列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的赛事。三是国家各部委所属的司局,或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厅局等单位举办的,未列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的赛事。国际赛事等其他未尽赛事,依据上述分类进行相应认定。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各学院,支持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

3.创新创业与就业管理服务联动计划

(1)创新创业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课和就业指导课融合机制。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职业素养提升等课程作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础课程。各学院须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职业素养提升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内容融合专业教育的全过程,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提供服务和渠道。聘请行业知名人士、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专业辅导教师。

(2)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的交叉融合机制。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创新创业和就业工作的网络建设,为学生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求职招聘等信息,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新创业与就业培训项目。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支持单位:各学院)

五、组织与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是大学办学的核心使命,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事关人才培养质量,事关学校长远发展。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智慧,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和发展献言献策,自觉地将本职工作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列为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重点内容,纳入学校内涵建设。

(二)建章立制,认真落实

各单位要革新思维,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意见,责任单位要统筹协调、推动落实,支持单位要主动支持、共同推进,其他单位要列出职能清单和服务清单,主动配合。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定出台有关课程改革、学分认定与转化等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使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创新创业工作精细化、项目化、品牌化。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组织,密切配合,深度协作,努力实现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引领示范作用。相关单位要根据分工安排,列出进度表,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实施意见的规定能落地、好执行、可评估。通过持续跟踪、公开监督、岗位责任制等方式,对本实施意见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考评,将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与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印发